不同尋常的\”貪腐案\” 李傳良在美要求公審
10月14日,黑龍江省雞西市、鶴崗市原副市長李傳良涉嫌貪腐31億元人民幣的事件,突然在網路上被熱炒。而此前幾天,《人民法院報》就以非同尋常的方式刊出了有關該案的公告。身在美國的李傳良及相關律師告訴本台,這一公告和其案件都有著特殊的背景。
「涉案31億、牽涉上千套房產」,這即使在貪腐橫行的今日中國也是觸目驚心的數字。
本周一,包括新華報業網、《新京報》等媒體都對李傳良涉貪所引起的違法所得沒收案進行集體報道後,網友除了感嘆涉案財產數字的巨大外,也同時注意到《人民法院報》10月11日以一版半的篇幅刊登了此案的公告,其中非常詳細地羅列了李傳良涉案財產的情況。這種做法在此前類似的貪腐案中並不多見,李傳良本人以及參與相關案件的一位律師告訴記者,公告內容顯示出此案在法律程序上存在嚴重問題,其背後牽涉新冠疫情期間,有關中國政治的特殊背景。
李傳良現年61歲,黑龍江人,清華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畢業,長期在雞西市任職,曾先後擔任雞西市、鶴崗市副市長。
根據人民法院報公告網10月8日發布的公告: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有證據證明犯罪嫌疑人李傳良實施了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將辦理牡丹江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的沒收犯罪嫌疑人李傳良違法所得一案。
參與李傳良涉案親友案件代理的一位律師匿名告訴本台,這種公告方式是不符合法理的,「你說這個人犯罪了,你判他有罪了,然後就他的犯罪所得、涉案財產,按照刑事訴訟法有沒收的程序。但現在,你對他的案件還沒有處理,就開始要對他的財產沒收了,這完全不符合法理。」
從牡丹江中級法院的公告中可以看到,該法院仍然稱李傳良為犯罪嫌疑人。雖然法院表示,有證據證明李傳良實施了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犯罪,但這些罪名是否成立以及是否已經判決,公告並沒有提及。
<img alt=\"中華人民共和國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 (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