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5 10 月

「服務員哭叫,突然向我潑開水」:她在日料店被燙傷

近日,北京一女子前往大連旅遊時,被日料店服務員潑開水燙傷事件引發廣泛關注,相關話題登上熱搜。

據此前報道,9月7日晚,小沫(化名)和朋友一行4人,前往大連濱海西路附近的一家日本料理店就餐,被一名服務員潑開水燙傷。醫院診斷其為,「前胸及雙上肢可見4%Ⅱ-III°燙傷創面,可見散在小水泡」。

「服務員哭叫,突然向我潑開水」:她在日料店被燙傷

事發現場視頻截圖

10月14日,當事人小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目前還在傷口癒合階段,後續還有較長的治療時間。小沫還表示,因傷情鑒定還在進行中,暫不能確定警方是否會追究對方刑事責任,目前已向法院對店方提起民事訴訟,「對方(店方)在視頻曝光前只說了一句建議走訴訟程序,視頻曝光後才提出協商,但賠償金額連前期治療費用都很難覆蓋。」

被服務員潑開水燙傷

當事人回憶事發細節

時隔37天,小沫回憶起被潑開水的場景,仍表示「非常恐怖」。據小沫介紹,9月7日,她和3個女生去一家日料店吃飯,「去之前我們打電話問店家能不能去,店家說可以,到店是(晚上)8點40分左右,他們跟我們說九點之前到」。

據某點評軟體的公開信息,該店人均消費在327元,雙人餐團購價格在800-1200元之間。

小沫稱,就餐的過程中,一開始就感覺對方服務態度不太好,「我們也沒說什麼,覺得盡量不要給對方添麻煩,很多原本服務範圍之內的東西,都是我們自己去完成的。反覆確認可以出餐的情況下,對方承諾的一個餐品沒上,我們就讓服務員去確認一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並沒有任何言語上的攻擊或者態度上的攻擊,都是非常客氣的。」

據小沫回憶,該服務員隨後叫來了她的主管,「我們是沒有要求她叫主管來的,溝通完後說確實可以做一份,等待過程中就聽到背後服務員開始又哭又叫,因為隔著屏風,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

現場視頻顯示,服務員蹲在地上,小沫也走過去蹲下,緊接著服務員站起身拿著開水壺,將開水潑向了小沫。小沫表示,服務員當時又叫又哭,出現呼吸很急促的狀態,她上前是想提供幫助,「我還跪在地上握著她的手,還拍著她的後背,她就突然站起來,把水潑在我身上。我覺得特別恐怖,又很心寒。」

據報道,被燙傷後,小沫被120緊急送往當地醫院治療。9月7日晚10點41分,醫院門診病歷顯示,她被診斷為「熱水燙傷4%Ⅱ-Ⅲ°前胸及雙上肢」。此後,小沫回到北京繼續接受治療。

事發後,小沫與其朋友選擇了報警。大連市公安局沙河口分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警方給予該服務員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200元。

對店方提起訴訟

暫未出傷情鑒定結果

小沫表示,她如今還在傷口癒合階段,需要定期前往醫院複診,後續治療會是比較長的過程,「醫院這一塊的費用,全是我自己承擔的,已經花了幾萬塊錢,還有後續傷口癒合疤痕修復」。

她還告訴封面新聞記者,除了身體傷害,她的精神方面也受了很大影響,嚴重影響到正常生活,「到現在都不敢外出就餐,去精神專科的醫院做了檢查,中度抑鬱和中度焦慮,目前也在服藥。」

小沫被燙傷後接受治療

小沫還提到,她在網上發布相關視頻後,她所在單位曾接到過陌生電話,「警告我們不要隨便發視頻」。但她表示,此前發布的視頻中,沒有透露過自己的任何個人信息和單位信息,這讓她覺得非常害怕,「但作為受害者不會就這樣被嚇到不敢維權了,相信法律和社會最後都會給出一個公正的處理結果」。

據小沫的代理人郭律師介紹,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我們現在已經向法院申請立案,將依法追究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

10月14日,封面新聞記者撥通該日料店電話,接線人員表示「我是新來的,不清楚情況,店長不在」。截至發稿,暫未獲得店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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