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30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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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村幹部違法亂紀無人管,村書記極力包庇愚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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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淄博:村幹部違法亂紀無人管,村書記極力包庇愚弄百姓

見法貞 2020年12月中旬,本站和騰訊、今日頭條、網易等網路媒體報道了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北郊鎮西塢村22位村民的實名舉報,反映村書記見法貞,作為一名黨的基層領導幹部,在2017年醉酒駕車撞死人後不僅未被判刑,在黨內也未受到任何處理,而且至今依然是區人大代表,仍然控制著西塢村兩委班子,繼續稱霸一方;村副書記王淑勇的父親王振寬,在某教盛行時是一名組織者,通過關係卻順利的通過了入黨政審,而且還當上了村副書記。就是這樣的兩位村幹部,他們利用手中權力貪污腐敗、毀壞良田、橫行鄉里,私改承包合同謀取私利,村裡賬目長期不公開等問題。目前為止,村民們卻始終沒有得到鎮、區相關部門與村委會的合理答覆。 周村區北郊鎮西塢村村支部書記趙衍榮,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推諉說他是新來的不知道情況,讓記者去鎮上調查。多家網路媒體將調查的情況曝光之後,據村民們說,趙衍榮組織召開了全村黨員大會,他在會上講話時說:「這是小報記者,沒有採訪的權力,不是正規網站,報道的問題不真實、不可信、都是謠言,希望大家不要相信他們的報道。」與此同時,諸多網站關於此事的報道也被刪除了。這就是村民們聽到的全部答覆了。周村區、北郊鎮兩級黨委和政府的相關部門,始終沒有對村民反映的問題公布調查處理結果。趙衍榮作為鎮里指派到西塢村的村支部書記,剛到一個新單位,理應深入群眾了解情況,敢於面對村裡所存在的問題,積極配合上級認真調查問題的真相,如實客觀的向全體村民公布調查處理的情況,才能贏得群眾的信任,才能對得起指派提拔自己的鎮領導。但卻在全體黨員大會上說出毫無理論水平的講話,真實讓人貽笑大方!!這樣的村書記能把村裡工作治理好嗎?不得不讓人產生懷疑。 謊言掩蓋不了真相,事實始終勝於雄辯。那麼,讓我們回顧一下22名村民反映的主要問題,看看到底是誰在說謊。第一個問題:反映村書記見法貞,作為一名黨的基層領導幹部,在2017年醉酒駕車撞死...
安徽霍邱:被指用抄家式執行政策 二十年超額執行結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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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霍邱:被指用抄家式執行政策 二十年超額執行結不清

霍邱法院判令被執行人還款 ◆扣押評估拍賣多次執行 ◆被執行人稱「已遠遠超過債款」 ◆要求法院提供執行清單 ◆法院卻遲遲不提供執行清單 ◆被執行人律師出面終也沒看到被執行了的清單 ◆霍邱法院超越知情權執行◆未執行物品強行拉走20年未結案◆「糊塗」執行為哪般? 個人企業因經營不善導致的破產還貸,必須遵循相關法律程序才能保證還貸的合法公正性。 安徽省霍邱縣石店鎮彭橋村彭一組村民:當事人,因做農機生意貸款引發糾紛,霍邱法院作出「(2001)霍民二初字第40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當事人還貸,該案執行過程中,法院將查封扣押當事人庫存的產品、設備、農機配件等商品及房屋,進行了拍賣還貸,剩餘款項連帶責任人承擔,按理說當事人的債務糾紛就畫了句號。可在其後,法院又一次次對債務執行,讓當事人糾結不已,明明案件已經終結執行完畢,哪來的一次次奇怪的執行呀?他多次找到執行法官索要執行清單,法官總是種種借口拖延,就連當事人的代理律師向法官索要執行清單,20年了,法院也沒拿出這起案件的執行清單。 當事人:法庭時任庭長張某某、甘某等法官,在執行過程中,無休止的糊塗暗箱執行,執行款項過了頭,拒絕向當事人提供執行清單,侵犯了他的知情權和利益,已委託律師啟動相關法律程序! 案件由來:經營所需 80萬元貸款 惹的禍 據當事人回憶:2000年間,霍邱縣石店鎮彭橋村彭一組村民當事人,因受當地領導動員,由農行霍邱縣支行石店營業所主任徐某某擔保,在石店營業所貸款80萬元,讓當地農戶購買當事人的農機時先付款30%,,由此導致農戶欠賬太多無法收回,不能還清農行欠款。 農行石店營業所將當事人告上法庭。法院判令營業所主任徐某某承擔當事人向農行償還貸款的連帶責任。並將當事人庫存的產品、設備、農機配件等商品及房屋進行查封,進行了拍賣。 當事人敘述:2001年4月4日,農行霍邱縣支行石店營業所向霍邱縣人民法...
最高人民法院一民事裁定終結吉林兩級法院錯誤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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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一民事裁定終結吉林兩級法院錯誤判決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20)最高法民再26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原審判決事實不清,撤銷原判,發回重審,從而終結了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一錯誤判決。至此,遼源市西安區人民政府(以下簡稱西安區政府)與遼源市綠洲速生豐產林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洲公司)一場持續三年多的土地官司終於出現了新的拐點。 據遼源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吉04民初63號民事判決書記載,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西安區政府與綠洲公司簽訂了西安區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村屯、工礦廢棄地減少掛鉤土地復墾調整利用項目的《協議書》。協議第一條約定:雙方在尊重歷史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簽訂本協議。2007年,乙方(綠洲公司)承接了利用工礦廢棄地開發建設遼源市速生豐產林原料林基地項目,並明確「土地所有權國有性質不變,土地使用權歸綠洲公司所有,使用年限為50年」。2012年,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採煤沉陷區範圍的廢棄地經過清理騰空後,整理復墾為耕地,不再作為速生豐產林項目造林面積,實施「西安區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村屯、工礦廢棄地減少掛鉤土地復墾調整利用項目」。甲方(西安區政府)確定為本項目承辦主體,乙方為本項目土地復墾建設單位。甲方實施的國有土地整理復墾後的耕地國有性質不變,乙方擁有使用權,使用年限為45年。第二條約定:甲方負責項目區的確定、實施規劃的編製和組織實施,並負責項目區地上障礙物的清理;乙方負責甲方主導的復墾區域內清理騰空土地整理復墾的具體施工,並嚴格按耕地復墾規範性標準施工,確保驗收合格。被告夏中軍在本院另案詢問筆錄中自認其為綠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因涉嫌犯罪夏中軍被羈押,綠洲公司的復墾工作停止至今,現綠洲公司負債巨大,無力再繼續履行協議,西安區政府訴至本院,請求解除雙方簽訂的《協議書》。 另查明,綠洲公司在「速生豐產林基地」項目投資資金總額為29,275,549.59元;綠洲公司森林資源資產...
河南息縣邢望力:致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的一封求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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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息縣邢望力:致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的一封求助信

尊敬的社會各界人士及網友們: 你們好! 我叫邢望力,曾用名:吳全力,男。漢族,農民,身份證號碼:413021197103******,聯繫電話:17629982233,住河南省信陽市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曹園社區,戶籍所在地:息縣淮河街道辦事處(原城郊鄉)洪庄社區黃樓組。 邢望力父子(左:邢鑒,右:邢望力) 本人因維護自己這個小家正當合法權益被地方政府屢次打擊報復,多年來生活不得安寧!事實與理由如下: 醉酒駕駛釀車禍 篡改幼兒病歷私分賠償款 2002年7月2日,5周歲的我兒邢鑒在息淮路顧庄路段被信陽市棉麻公司司機陳汝洲一行酒後駕駛的車牌號為豫:S103409的桑塔納小車超速行駛緊急剎車,距剎車線10幾米將受到驚嚇的邢鑒撞飛一丈多高一丈多遠!緊急送入息縣人民醫院救治診斷為:「肝破裂傷口長10厘米、右腿骨折、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昏迷血都快流盡.......」至重症監護室......時任息縣城郊鄉黨委書記李學超等得知後指使洪文海等到醫院蓄意看望孩子,打著幫我們到交警隊協調解決的旗號,請主管交警隊的公安局副局長盧新平(已死)、交警隊大隊長畢金玉(已死)、副大隊長謝忠亮(時任)、中隊長邱繼紅(時任)等以重金收買拉他們下水,弄虛作假以橫穿馬路將我兒冤判同等責任,買通醫生夏應山私改孩子病歷、故意扣壓肇事方在交警隊的押金四萬元醫藥費不給,逼得我四處借錢自費救治,為要醫藥費我多次被非法行政拘留,妻子被交警群毆!雙方協調簽解決協議,李學超、盧新平等攔著不讓我們上樓把賠償款私分,拘留期間家裡我外公病死(氣的)都不讓我回家盡孝等等,以逼我全家進京上訪,目的把我拘留,勞教......用盡種種行政手段對我打擊報復,息縣當局曾威脅我說給貪官等花費已達三個多億元人民幣黑我,也要以權壓法......。 窮盡司法救濟途徑 無奈天安門自焚 窮盡司法救濟途徑的情況下,為了尋求公...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副院長包曉勇和法官孫國彬刁難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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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副院長包曉勇和法官孫國彬刁難原告

正當全國上下政法系統全面開展系統學習與整頓之際,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法院副院長包曉勇與桂林法庭主審法官孫國彬,卻不認真學習黨中央關於加強法制建設,提高司法隊伍人員素質等相關規定與文件,不認真檢查自身不足,不努力提高思想覺悟,還在逆政法系統學習整頓之風而動,在一樁長達6年的離婚重審案上,大搞徇私舞弊,為被告站台,採取各種不當手段,故意刁難原告,拖延案件審理,給原告造成巨大的精神打擊及經濟損失。包曉勇與孫國彬二人在一樁離婚重審案上所犯錯誤,足以在這次政法系統學習整頓活動中作為反面教材,引起全國政法系統人員的借鑒。 事情要從去年說起,本人離婚案自2015年7月立案算起,歷經3次訴訟,耗時6年,最後被長春中級法院上訴法庭判決退回重審,2020年10月卷宗被送回原審法院即朝陽區法院,至今6個月有餘,可主審法官孫國彬與主管副院長包曉勇合謀,利用各種手段,人為製造各種借口,歪曲解讀法律條文,使之達到他們故意拖延審理、為被告的別有用心爭取時間,至今該案不予公告繼續無限期拖延。 一,主審法官孫國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作偽證 本人在朝陽區法院窗口查得2020年10月4日該案卷宗被送回朝陽區法院的,並被分到桂林法庭孫國彬法官主審,本人國慶節後即刻找到孫國彬法官,面談說明了6年來在貴院2次初審耗時4年及長春中院上訴的情況,同時提出公告請求並做有筆錄,孫國彬法官答應會儘快彙報研究。為使新來的法院院長能及時了解本人離婚案的具體情況,本人便給院長寫了情況說明信及公告請求。十幾天過去了,沒有任何消息,本人已找過主審法官孫國彬多次,仍無作用,回答是必須進行國際送達。本人的答覆是被告人就在國內,與原告捉迷藏,被告憑藉十年前原告曾出具的全權授權委託書,已將國內國外的房產及家庭財產全部處理完畢。國內國外地址電話全部改變,無法聯繫。所以,當上訴到長春中級法院時,長春中院便進行國內公告後開庭審理的,朝陽...
吉林「院長發現」推翻三級法院裁決,卻未指出具體錯誤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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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院長發現」推翻三級法院裁決,卻未指出具體錯誤引爭議

2021年3月8日,松花江畔著名的北大壺滑雪場腳下,已是春光明媚,曾經的建築商張德富卻獨自一人捲縮在一間很小的辦公室里,臉上刻滿了滄桑和坎坷......八年前,他實際施工了永吉縣北大壺鎮北來順商場,對方卻拒不給付工程款。打了七年的官司,他終於贏了,可是吉林市中級法院一個匪夷所思的「院長發現」,直接推翻了三級法院的裁判,將他本以全勝且已執行的官司打回原點,他感到十分不平:「這是多麼惡劣的司法環境?在吉林市,還有公理嗎?在這樣的司法環境下,吉林市的企業還能生存嗎?!」 許傳新拒不給付工程款,法院多次判令給付 張德富是吉林省吉林市人,曾經當過兵,是一名退伍軍人,退伍後干過一些工程。他向記者介紹:2012年7月,張德富與永吉縣北大壺鎮內的許傳新簽訂了建築施工合同,並同時進場施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並通過驗收合格已使用。之後在結算工程款的過程中,兩人出現分歧。2013年10月10日,張和另外兩人將工程結算書送達許傳新的傳新影樓,許拒絕簽字,許認為樓蓋完了,也開始使用了,不給結算就給不了工程款。無奈之下,張德富只好將許傳新訴至法院要求其給付工程款,永吉縣法院經開庭審理分別做出(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1號和(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2號兩個判決,其中(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2號這樣記載: 經審理查明:......2013年5月31日,被告許傳新(甲方)與原告張德富(乙方)、嘉鑫公司(丙方)簽訂北來順商場、商住綜合樓、車庫項目轉讓合同,三方就該項目轉讓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該協議於2013年6月5日作廢。原告張德富借用凱達公司的施工資質,於2012年7月7日進場施工,建設北來順商場(三層),2013年10月30日竣工,並向建設單位管理部門報請竣工驗收。在建設過程中,均是被告許傳新給付原告張德富工程款。該樓實際建築面積6226.40平方米,現...
保姆護科技成果展示房被打致殘 沿街乞討求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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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護科技成果展示房被打致殘 沿街乞討求坐牢

中國民生播報網訊(記者 張翼 劉星):這個年代,沿街乞討的見多了,可乞討乞求坐牢的還沒見過。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2019年5月5日上午十點半,五一小長假剛上班的第一天,成都春熙路第一城沿路上,很多人正圍著一位衣衫襤褸,頭髮花白的中年男子,正推著一個雙腳受傷的中年婦女沿街乞討,在他們的人力推車上醒目地寫著「警察打殘,冤民乞討」,牌子上寫著「乞討人張志香,家庭保姆,於2018年11月28日至29日被犀浦派出所警察王雲竑打斷兩根筋,膝蓋骨被打碎,60多次舉報上告無處受理,我上有七八十歲體弱多病的老父母要贍養,下有兒女培養,除老公很本分外,全家生活都不能自理,只有靠乞討為生,希望好心人能幫幫我們」。在車的另一面寫著「申請坐牢人,羅巧雲,現年84歲,韓夫三,現年76歲,犀浦派出所警察王雲竑,張志香如果誣告你,是我們沒有教育好,願意共同前來坐牢」。很多好心人看著這個可憐的家庭遭遇都擦眼淚,紛紛伸出援助之手,希望能助一臂之力。 在成都春熙路乞討的張志香夫婦,也有好心人問張志香,為什麼被警察打了? 張志香聽到問這事,激動得從輪椅車上要站起來,剛起身,由於腿部不支又坐回輪椅:「說起這事,比警察打斷我腳筋更讓我生氣,我是一個本本分分的家庭保姆,我在周興和家做保姆,誰也沒想到這個周老闆是個發明迷,他發明了一個不用鋼筋,不用水泥,不用磚瓦,只用一種植物纖維產品就能修房建橋,並且還比鋼混結構建的房質量更好,又環保,又節能,他這個技術獲得上百項專利,國家都認可了的。就是他這個發明,在君臨天下小區建了一棟科學實驗房,好多技術啊,周老闆一生的研究心血,修房子也是交了錢得到有關部門認可的,2018年11月28號那天,郫都區政府領導組織了幾百人要強拆周老闆的科研成果,我去阻止,就被警察王雲竑拉到一個小屋打得半死,後送醫院檢查,才知腳筋被打斷了,膝蓋骨被打碎了,這個王立竑,他還是人嗎?」。說著...
對自己房子自拆自建被指詐騙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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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自己房子自拆自建被指詐騙引爭議

 核心提示:公平正義是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要抓住關鍵環節,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案件辦理、每一件事情處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當事人對自己的房子自拆自建,按國土局約定自己補償自己卻被判詐騙。此案引起國家刑訴法研究會會長等5位法律專家的關注,已為此當事人出具了無罪意見書!希望有關部門領導予以關注,理清事實真相,依法公正處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近日,民營企業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勝利汽修公司法人李鄭東親屬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為響應當地政府城鎮化改造工作,2011年2月,阿城區勝利汽修公司申請自己開發該廠址,位於區中心和平街27委上京A-11-08,地塊面積1200平米,建築面積4200平米,借用該公司法人的妹夫所屬瑞澤房地產公司資質。 2011年5月,瑞澤公司與國土局下屬單位收儲辦簽約。該協議是收儲辦擬定的合同:收儲辦根據實地測量結果評估確定土地價格363萬餘元(即土地出讓金),評估地面上房屋價格564萬餘元(即地面物補償)共計929萬元。契稅另計已另付。協議規定,瑞澤公司自籌自建,必須簽約後交齊以上款項競標摘牌。 然後收儲辦又與勝利公司簽約,規定收到競標者繳納的全額款項後,還給勝利汽修公司地面物補償款564萬元。地上物由勝利汽修公司自費拆除,評估公司由收儲辦聘請,評估費由瑞澤公司支付。此項目經公示後,無人競標摘牌。 2011年7月,瑞澤公司、勝利汽修公司和該地面上僅有的一個熱力公司物業簽署兩者間拆遷補償協議(300平米)。其餘均為勝利公司自己的房屋建築。 2011年8月,瑞澤公司足額按時繳納上述929萬元。 2011年9月,勝利汽修公司收到收儲辦退還的補償物款564萬元。後續一系列開發落成交房入住工作,正常有序進行。 2018年,當地檢察機關稱:當年勝利汽修公司法人李鄭東在開發該地塊...
樓盤存安全隱患未入住,被判付萬元物業費引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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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存安全隱患未入住,被判付萬元物業費引質疑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堅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能讓不公正的審判傷害人民群眾感情、損害人民群眾權益。              2015年,當事人王某(化名)購買湖南衡陽市雁峰區「峰邸壹號」一住房。因為該樓盤沒有消防驗收存在安全隱患,所以不敢裝修入住,一直在外租房。2020年,原告衡陽市有緣物業公司以王某拖欠物業管理費為由向法院起訴。雁峰區法院作出(2020)湘0406民初937號判決書,一審判決被告王某支付物業公司近萬元管理費。被告王某不服提出上訴,衡陽市中院維持原判(2020湘04民終2682號)。 作為一個法律愛好者與本案知情人士,筆者認為上述判決不公,法律運用不當。就此案所涉及的有關法律法規問題提出個人的一些見解。 其一,作為消費者(業主)與經營者(物業公司)民事糾紛,國家專門制定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可是本案審理、判決卻故意不使用或避開本法,這是為什麼? 其二,法院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糾紛若干問題司法解釋》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物業管理費……僅以未接受或無需服務為抗辯理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判決原告(業主)違約,有斷章取義和曲解法律嫌疑。依法維護自身人身、財產安全算不算正當理由?如果不算,請問什麼情況(條件)才算正當理由? 其三,稍懂法律者都知道,平等、自願、公平、合法是合同成立或有效的四大基本原則,缺一條件即為無效合同。而本案被告既未與原告簽訂任何合同,又未授權或委託任何人與原告簽訂服務合同,自始至終未曾接受或使用原告產品與服務。未消費卻要支付費用。原告(物業公司)違背《民法》第二、三、四、五、六、八、十、十一條;違背《合同法》第三、四、七、三十...
雲南昆明:永遠無法入住的「經適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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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昆明:永遠無法入住的「經適房」

3月1日,雲南交通橡膠廠的退休職工「經適房」購買職工123戶代表曹忠敏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雲南省交通橡膠廠「經適房」涉嫌玩文字遊戲欺詐職工。該「經適房」地址位於昆明市黑林鋪前街110號。              2010年,我們所在的雲南橡膠廠和旁邊兩家廠先後破產。經省政府批准,就橡膠廠、汽車廠、修理廠三家原住房陳舊,又無能力購買住房的退休老職工,批准建蓋一批經濟適用房。批文下來後,橡膠廠和汽車廠先後在2010年開始策劃「經適房」的建設,並定價交定金。 2012年,汽車廠「經適房」以1500元的價格銷售給本廠職工,橡膠廠「經適房」仍未動工;2012年,修理廠「經適房」按照省政府批文正式動工建設;2015年初,修理廠「經適房」以3000元的價格交付修理廠老職工,橡膠廠仍未動工。           2015年再次打算啟動。期間召開茶話會,感謝政府,在茶話會上申明房價不超過3200元每平米。但茶話會後,橡膠廠「經適房」仍未動工。後於2016年初正式發文,橡膠廠「經適房」計划動工,價格3800元,之前交過定金但不願購買的的可退款,想購買的退休職工在2016年6月以前先預付30%的購房款(85500元,按建築面積75平米房屋總價計算),並聲明會適時簽訂購房合同。但至今仍未簽訂。 我們廠近200名職工均在2016年6月以前按照橡膠廠指定的賬號交完30%房款,在2016年8月75平米建築面積有的職工繳清全款,有的職工均按橡膠廠要求的時間分批按50%、70%、80%和95%繳清款項。期間,2017年,橡膠廠在建設完成3棟建筑後又再次停工。經職工再三反映後,市政府按建設成本下撥50%資金,資助橡膠廠完成「經適房」的建設。2018年3月,橡膠廠「經適房」再次啟動,原定2021年春節前交房。 期間,有職工在看到房子即將建成,也參與了「經適房」購買。最後一批購房人員交房款時,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