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鄉寧縣西交口鄉林權證多年不發放 公益林補償款誰領了?
國家為保護森林生態林不余遺力,每年都下發了大量的公益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加強保護生態林的管理,切實維護了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近日山西鄉寧縣西交口鄉北營村委寺拉坪自然村民張味紅、張建民、張水平、張建峰、張建軍、張偉軍、張王水、張建科、張屈水、張水雲稱村東南大凹嶺一帶有大片的山林遭到鄉寧縣貝林清潔能源公司破壞,村民們為了要回自己的林權證卻遇到重重障礙,多年的公益林補償款也不知去向?幾年來,村民們多次向村委會、鄉政府、林業局等部門反映但時至今日,仍沒有結果。
林權證是政府頒發給林地承包經營者的權屬證明。鄉寧縣西交口鄉北營村委寺拉坪自然村民張味紅說:「2010年10月份西交口鄉北營村委與母親岳小者簽訂了一份林地家庭承包合同(林地家包字2010年底得90號)面積40.44畝,承包期為70年,2010年就完成了林權證辦理,時至今日北營村委寺拉坪自然村民都沒有拿到林權證,公益林補償款只領了兩次,分別是2015年7月18日62.58元和2016年12月20日32.90元。」
鄉寧縣西交口鄉北營村委寺拉坪自然村民實名舉報
對於鄉林管站為何遲遲不肯發放林權證,村民們多次找到林業局王局長、西交口鄉林管站武建民討要林權證,可是得到的回復是:林權證於2017年已經發放到北營村委會了。北營村支部書記尉雲峰說:「林權證是林業部門頒發的怎麼會在村委會呢?」村民們對支部書記尉雲峰、村委會主任景建軍說:「林業局王局長、林管站武建民告我們林權證2017年已經發放到北營村委會了。」這時支部書記尉雲峰又說:「因為林權證有糾紛不能發放。」 這樣的答覆讓村民們感到很氣憤。「村民沒有林權證,容易造成地界不清,使村民無法獲得補償。」沒有林權證,村民怎麼證明林地是自家承包經營的?北營村委做法是否合規呢?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都應該將林權證發放給村民。
2015、2016村民公益林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