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房屋遭強拆 確認違法後未賠償
房屋拆遷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大局,是社會高度關注的問題,也是矛盾多發的領域。必須站在依法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國家政權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將此作為堅持群眾觀點、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載體,堅決防止因強制執行違法或不當而導致矛盾激化、引發惡性事件。
「道外區有關部門違反國家規定,強拆了我們家族共有的座落於道外區北馬路88號合理合法、證照齊全、用於商業經營的非住宅房屋及物品(房屋建築面積為868.86平方米),給我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雖經行政複議確認了上述強拆行為違法,但時至今日,仍沒能得到合理的賠償。」今年62歲的哈爾濱居民劉尚生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2019年6月14日,哈爾濱市道外區有關部門及其相關公職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哈爾濱地鐵3號線北馬路站工程建設動遷工作中,串通評估公司,弄虛作假,故意壓低補償,採用即不公開、也不公平公正的方式方法,欺騙我們被動遷人,採取斷水斷電,封閉道路,組織不明身份人員闖入我們家中,強行把我們家人拖拽出家中,強拆了我們合法的房屋,侵害了我們合法財產權,造成房屋及物品損毀滅失、經濟損失巨大的嚴重後果。
動遷工作開始,我們沒有接到任何通知,主動聯繫動遷人員,積極支持地鐵工程建設和動遷工作,時刻關注地鐵工程施工進度,並多次約談動遷單位領導及工作人員,提出來了動遷補償不合理,參比周邊類似房屋市場價,對顯失公平公正的動遷補償方案提出異議,並提出訴求,要求按國務院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動遷補償條例》的規定,結合道外區棚改項目動遷補償的政策,給予我們符合規定的政策性的、低價位的合理補償。
從動遷工作開始,至我們房屋被強拆,我們從沒像公職人員所說的無禮要求過高、滿天要價的不實之語。為了表示對地鐵建設和對政府工作的支持,6月1日主動約見時任動遷辦主任宋某榮,並將樓房鑰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