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灤州:開發商投巨資承接棚改 政府為何讓其他開發商替代?
唐山市財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承接「灤縣光輝里危舊小區拆遷改造政府民生工程項目」而投入巨額資金後,7年間卻因拆遷問題遲遲不能動工,直至被政府違反合同找其他開發商所取代,因灤州市委、政府主要領導已發生多次變更,至今開發商所投入資金沒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補償,問題一直未能得到解決。
開發商承接政府民生項目爛尾
據唐山市財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張財山介紹,灤州市(原灤縣)光輝里小區位於葛坎開發區,原建於(上世紀)90年代初期,因相關配套設施老舊落後,與提升城市形象品味和居民幸福指數極不適應,為此,灤縣縣委、縣政府將其列為棚改重點項目,並成立了專門項目組。2012年9月9日,灤縣四大班子工作聯席會議決定,縣徵收辦代表政府作為項目徵收主體,灤河街道辦事處為項目實施主體,財山房地產公司為項目開發建設主體,實施光輝里危舊小區改建方案。同年12月,縣發改局出具對該小區改造項目開展前期工作的意見,2013年5月,灤縣人民政府作出關於徵收光輝里房屋的決定(2013灤政決字2號),至此拆遷工作正式開始,由縣徵收辦、灤河街道辦事處統一組織實施徵收,相關拆遷安置補償款由財山房地產公司墊付。2014年10月23日,在縣委平房會議室召開規委會,決定由財山房地產公司承建此項目。
該項目共涉及拆遷戶203戶,住宅小區規劃紅線內佔地面積125.508畝,截至2014年底共完成拆遷188戶,財山房地產公司墊付拆遷安置補償費3678.062萬元,並支付了現場廢墟清運等各項費用。因剩餘15戶遲遲未能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致使該項目未能順利完成整體拆遷,而在後期因拆遷工作停滯,致使項目現場違規臨建增加,最終導致該項目徹底擱淺。後因縣政府班子更換,新領導對該項目了解不全面,也沒能推動項目進展,前期已經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並已搬遷的居民因不能按照約定時間回遷,對政府產生不滿情緒,並不時進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