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隱瞞違建真相,重慶九龍坡法院卻判租賃方敗訴被指枉法
本站訊 近日,媒體接到重慶食在一方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食在一方)及重慶宸港科技有限公司的聯名實名投訴。接到投訴後,媒體記者前往重慶實地了解了關於重慶昊陽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昊陽公司)與食在一方之間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營業執照和一審判決審理時書面證據材料及被判敗訴的事實。法律界資深人士普遍認為,一審法院審理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明顯不公:
1、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屬於違法建築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三)違反規定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出租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臨時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但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經主管部門批准建設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有效。根據以上法律規定,一審法院認定事實不公,此案己上訴,媒體將進一步關注追蹤。
案件回放:
1、2020年9月24日,昊陽公司將位於重慶市九龍波區奧體運動街132號「奧網中心」管理用房第三層、第二層部分(含廚房及辦公室)、廚衛及餐飲經營用品等設施設備租賃給食在一方用於餐飲服務項目,其中明確了租賃期限為2020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食在一方以重慶奧林匹克(集團)公司名下的位於重慶市九龍坡區奧體運動街132號房屋產權證複印件(114房地證2007字第033821號),在工商註冊了重慶食在一方文化有限公司。但位於重慶市九龍波區奧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