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7 7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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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北沿江高鐵站北移至黃橋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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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北沿江高鐵站北移至黃橋引發關注

據今日頭條消息,北沿江高鐵自2016年3月2日江蘇省政府與鐵路總公司近日就加快推進北沿江鐵路形成基本公識,江蘇省政府希望這條鐵路可以在「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議以來,泰州段的走向就備受關注。由剛開始省政府、泰州及靖江一致的南線方案到後來冒出來的北線方案,直至北線方案失敗後現在又冒出來的中線方案。 此舉引髮網友關注。江蘇省靖江市的倪先生日前表示,原先規劃的北沿江高鐵在我們靖江設高鐵靖江站,現在不知出於什麼原因,更改原先規劃,把北沿江高鐵站北移至黃橋,忽視了靖江、泰興兩地200萬人口的出行需要。 2020年6月7日,今日頭條一篇題為《北沿江高鐵設泰興東,靖江北的合理性、必要性》的帖文引發熱議,4天時間的評論達到300餘條。以下為帖文內容,供大家一睹為快。 北沿江高鐵自2016年3月2日江蘇省政府與鐵路總公司近日就加快推進北沿江鐵路形成基本公識,江蘇省政府希望這條鐵路可以在「十三五」期間開工建議以來,泰州段的走向就備受關注。由剛開始省政府、泰州及靖江一致的南線方案到後來冒出來的北線方案,直至北線方案失敗後現在又冒出來的中線方案。 原規劃的泰州段南線方案 根據相關信息顯示,目前全線線位及設站初步方案:全線擬設肥東、章輝、滁州、南京北、六合西、儀征北、揚州東、泰州南、黃橋、吳窯、南通、南通新機場、啟東西、崇明、太倉、上海北等16個車站。經網友與泰州交通局及省發改委的諮詢,北沿江泰州段走向並非最終方案,最終還要以國家發改委批複為準。 我們來分析下北沿江高鐵設泰興東,靖江北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1、目前靖江、泰興「地無寸鐵」,北沿江就是由滬泰寧升級而來,「北沿江高鐵」南線靖江設站是國家宏觀規劃,根據《江蘇省「十三五」鐵路發展規劃》、《江蘇省「十三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規劃》等規劃文件及中國鐵路經濟規劃研究院(鑒定中心)研究意見(《泰州市「十三五」高速...
立案登記制不能成擺設:陽谷法院不立案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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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記制不能成擺設:陽谷法院不立案為哪般?

編者按:只要符合立案條件,就要有案必立,這是重要的司法原則,也是法制文明的基本體現。 立案,是啟動司法程序的總開關,是保障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的第一個環節。最高人民法院堅持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有案不立,有訴不理,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就成為一句空話,更遑論「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為了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立案難問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改革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製為立案登記制。 自2015年5月1日起,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正式施行。《意見》提出「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保障當事人訴權」。 但是群眾反映的「有案不立,有訴不理,拖延立案,增設門檻」等立案難的問題依然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 山東省陽谷縣三山強茂天然氣有限公司(下稱強茂公司)反映,陽谷縣人民法院對起訴時間達近兩個月之久的一起行政訴訟案不立案、不裁定、不作為,嚴重侵犯了當事人的合法訴權,給強茂公司造成了重大損失。 山東省陽谷縣三山強茂天然氣有限公司反映,該縣法院對於公司起訴的一起行政案件一直拖延至今近兩個月時間,遠遠超過立案時限,既不立案,也不裁定駁回,嚴重侵犯了強茂公司的合法訴權。該行政案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應該在七日內立案。但是陽谷縣法院卻在近兩個月的時間內,在嚴重超期立案的前提下,依然不立案,不裁定,不書面闡明不立案原因,故意拖延立案,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釋! 據強茂公司提供行政起訴狀材料。2020年4月9日,原告陽谷三山強茂天然氣有限公司分別訴被告陽谷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和陽谷縣市政園林公用事業服務中心。原、被告雙方及第三人單位、法人明確,訴訟請求清楚,事實與理由充分,原告單位公章清晰醒目。行政訴訟所需要的一...
安徽靈璧:耕種18年有承包權證的土地被確權給他人,誰在濫用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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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靈璧:耕種18年有承包權證的土地被確權給他人,誰在濫用自己的權利?

近日,安徽省靈璧縣禪堂鄉八一村村民張召全的女兒張麗反映;她家是在 2002年通過正當合法的手續取得的土地,並且已經實際耕種使用近20年時間,同時在2016年5月份已經領取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卻被靈璧縣禪堂鄉人民政府違規收回。張麗於2019年3月26日依法進行信訪,並在公示期間和父親一起多次書面提出異議。 但是,靈璧縣禪堂鄉人民政府仍然不尊重事實,於2020年4月8日製作禪堂鄉人民政府文件禪信字(2020)4號「關於張麗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錯誤將爭議的2.05畝耕地確權給不具有合法使用權的張某民使用,嚴重侵害了她家的合法權益。  土地爭議期間被確權給他人,鄉領導說想上哪兒告就去告 根據張麗本人提供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農業稅完稅證明、30多位村民的證明材料及當時村幹部的證明。她們家的這2.05畝土地確實是耕種了近20年,並且在2016年取得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是因為什麼在土地爭議期間確權給他人呢?據張麗提供的音像資料顯示,靈璧縣農委一位徐姓工作人員答覆,他們收到的土地確權資料都是由禪堂鄉人民政府提供的,裡面沒有相關的村民證明材料。但是按照土地確權工作要求他們必須對土地進行確權,否則會被問責。 2019年3月20日靈璧縣農委的「關於張麗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里也明確的建議暫緩對她家和張某民的土地確權,建議禪堂鄉人民政府繼續開展糾紛雙方的調解工作。待爭議得到妥善解決後,按照程序進行確權頒證。 張麗說;農曆2019年12月29日,張麗和弟弟去鄉里找宋書記主持公道,當時就被拒之門外讓去信訪接待室,在接待室因言語不和,宋書記發怒,讓他們姐弟愛上那告去哪兒告! 早在2018年11月,鄉政府打著調解名義去黃山,因對方家兒子在黃山當導遊,當時去的一個副鄉長叫張某君和農經站的站長董某,回來後性質就變了!鄉里答應給張麗他們家辦...
科技興國在我的地盤上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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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興國在我的地盤上行不通

「權力是最強的興奮劑,是最好的春藥,同時也是一副毒藥。藥方配上引子,就如配上了美女、金錢,會導致當權者腦殘;如果當權者有政治野心,會造成腦癱瘓」。迪格斯這句話用在成都市羅強和郫都區楊東升的身上最恰當不過了! 前車之鑒,前蘇聯共產黨執政71周年,一夜之間垮了台。 偉大的中國共產黨已經執政70周年了,所有國人都希望共產黨長期執政、長治久安、繁榮富強、公平正義! 羅強和楊東升的很多行為,是否是周永康、李春城的餘毒?竟然敢公開對抗黨中央、對抗習近平主席號召的「科技興國、依法治國」韜略? 我們不得不懷疑羅強和楊東升是否是在暗中勾結他國,有計劃的出賣國家利益? 人民政府,是管理秩序的制定者和實施者,是審判官、裁判官和教官,而不是法盲。中央政府一再強調:當官要為民做主,當好人民的公僕,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什麼在老百姓面前竟變成了施暴者?政府執法應代表政府執政高度和人性高度,還應該具有文明道德水平和人道主義的水平! 拆毀高科技展示房當天,楊東升接到拆毀現場負責人電話:「喂!喂!楊書記,星河公司的科技人員已經被打倒在地了,該怎麼辦?」楊書記當即指示:「把人抬到派出所審問幕後主事者,不服,繼續!」最後,致使發明人周興和的家庭保姆張志香被打殘,喪失勞動能力! 視頻下載地址:http://news.tntnewspaper.org/wp-content/uploads/2020/05/%E6%A1%82%E9%A6%99%E5%BA%AD1.mp4?_=1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一位退休老幹部路過暴拆現場,怒斥這幫科盲,暴拆分子,跟他們據理力爭「你們知道,你們拆的是什麼嗎?這是中國科學家的心血啊,習近平主席提的科技興國政策你們知道嗎?」。暴拆分子競然回答:「習近平管不了!」。 楊東升在慶功會上說:...
海寧一項目無原始資料如何通過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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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一項目無原始資料如何通過驗收?

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與上海外高橋建築安裝發展公司簽訂合同,由上海外高橋建築安裝發展公司承建該中心的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中心的工程項目。楊高則代表上海外高橋建築安裝發展公司承建這一項目。   2015年12月1日,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在上海外高橋建築安裝發展公司的實際施工方楊高不知情的情況下單方面解除了合同。2016年,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在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均未辦理相關手續且未提供任何資料的情況下,竟然通過了政府有關部門的驗收,並辦好了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中心建築物的產權證。   據楊高講,2012年8月20日,針對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有限公司投資建設浙江京都世紀文化園項目,海寧鹽官百里錢塘觀潮景區管委會(甲方)與乙方浙江京都世紀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乙方)簽訂合作協議書,其中約定:「浙江京都世紀文化園項目位於海寧市鹽官百里錢塘觀潮區,方元玫瑰酒店項目以東,三里港以西,錢塘江江堤以北,老01省道以南區塊,項目用地60畝。」這份協議書的內容符合法律要求,因此具有法律上的約束性。由此可見,浙江京都世紀文化園項目的建設是有依據的。那麼,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中心與上海外高橋建築安裝發展公司簽訂的工程建設合同就是完全合法的。而這一合法的合同居然能夠在實際施工方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由甲方單方面解除,實在是匪夷所思。   《合同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並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有限公司與上海外高橋建築安裝發展公司簽訂的合同屬於「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可見,浙江京都世紀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是違反《合同法》的。   《合同法》第六章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
山東沂南:汶河采砂,不能「兄弟們」商量商量就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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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沂南:汶河采砂,不能「兄弟們」商量商量就辦了!

山東省沂南縣磚埠鎮北薛庄村群眾告訴筆者,他們村地處汶河河段,自去年10月份開始,就有單位在河道才采砂,今年以來迅猛的「新冠疫情」都沒能阻止他們瘋狂采砂的腳步。這些村民認為,采砂行為破壞了他們的居住、生態環境,自發組織起來、輪流值班站崗,試圖阻止這一采砂行為,維護自己的權益。 采砂現場的群眾說,去年10月份采砂是沒有任何公示,今年2月份才在現場豎起了公示牌,知道是沂南縣城市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在采砂。他們不僅超越範圍、超越深度采沙,嚴重破壞了汶河河堤的安全,給汛期防洪帶來不可預料的後果。更不能容忍是,他們在河道邊上建起了簡易廁所,采砂人員大小便直接滲入群眾的飲水水源,可以說讓他們這些群眾在喝尿! 筆者在現場的公式牌上看到,許可證持證單位是沂南縣城市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發證單位為沂南縣行政審批局,發證日期為2020年2月25日。還看到作業方式為船采,采砂性質經營性,開採面積長563米寬148.05523米面積83355.1平方米,准采深度、統計方量空白。技術要求采砂船數量15艘,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單位為沂南縣水利局。 群眾現場反映,他們采砂實際上超越了批准的開採面積,投入的采砂船數量多達50艘遠遠超過批准的15艘,現場也沒有看到負責監督管理的水利局工作人員,監管形同虛設。 筆者就群眾反映的情況找到沂南縣城市國有資產運營有限公司,該公司辦公室稱負責采砂這一塊的徐總出差了,告知電話可以電話聯繫,筆者向其簡訊告知要了解的情況,截止發稿時沒有回應。 在沂南縣水利局,筆者向其辦公室人員展示了「許可證」的內容,讓其協調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解釋准采深度、統計方量為什麼空白,在日常如何行使監督管理職責,針對群眾反映的前期無證采砂、後期超範圍采砂如何調查監管等問題給予答覆。 當地宣傳部門表示,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將協調采砂單位、監管單位積極回應,做好解...
浙江台州:媒體曝光花木企業慘遭毒手後舉報人竟遭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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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媒體曝光花木企業慘遭毒手後舉報人竟遭威脅?

本站訊 自2020年5月中旬以來,騰訊新聞、百度、法制與社會、今日頭條等50多家媒體,以《浙江台州:省級龍頭花木企業慘遭毒手誰是幕後黑手?》為標題,曝光了發生在浙江省台州市一省級花木企業慘遭毒手的惡性事件。該篇報道揭露出一省級龍頭企業慘遭厄運的黑幕,讓人怵目驚心,鞭打了知法犯法腐敗透頂的黑惡勢力,霎時間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廣大網友和知情者感到大快人心! 然而,媒體曝光後,當地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不僅不積極解決問題,平息民憤,反而採用種種手段繼續捂蓋子並威脅舉報人,產生了十分惡劣的影響。 據當地市民反映:曝光文章發稿十餘天后,台州市政府,路橋區政府個別違法亂紀腐敗分子,對於文章所披露的事實一不加緊徹查,二不做處理,反而變本加厲無事生非加害舉報人,找舉報人談話要挾說,公安局要抓人等等,尋找各種借口繼續阻撓花農的正常經營。路橋區政府和峰江街道辦事處唆使工商局,農業局的工作人打擊報復舉報人例子如下: 1,路橋區政府和峰江街道辦事處向村幹部施加壓力,讓村幹部不要再為花農說話,原來村領導一直在為花農的事打抱不平,向領導反映真實情況,現在頂不住上級的壓力,突然180度「大轉變」;與此同時他們又害怕記者跟蹤報道,到處打聽記者的電話,司馬懿之心昭然若揭! 2,舉報人某老闆已經辦理營業執照,以前辦營業執照門牌號是亭島村46號,去年亭島村與興源村合併,兩村合併為興源村4區61號,可是工商局硬說:某老闆涉嫌違法經營。5月27日農林局來嚇唬小楊園藝(某老闆)不給營業執照,說營業執照門牌號不對等,千方百計刁難。 3,舉報人另一位花農回應記者說:「路橋區峰江街道辦事處的領導一直在找我們的把柄,說些不靠譜的話,說我們找的記者都沒用,找的沒有知名度的記者,都是野記者;還說我們這裡沒有硬化地面,什麼都不合格,他們就想方設法挑我們的刺。」 大家不難想到,幾十年的省級龍...
讓貧困戶切實享受到政策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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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貧困戶切實享受到政策的福利

2020年將完成現有標準下貧困人口全部脫貧的任務,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距離實現目標的時間越近,越需要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發生。 「國家惠民政策在我們這裡仍有棚架現象。村支書何某俊涉嫌拉幫結派,暗箱操作,優親厚友,套取國家扶貧資金;我目前家庭貧困蓋不起房子,住的還是爛土牆、石板房。這種情況在我們這裡還有很多,請求上級領導明察秋毫,讓貧困戶切實享受到政策的福利。」今年68歲的陝西省宜君縣哭泉鎮馬前堯村油房台組村民王家文致函有關部門反映說。 我叫王家文,男,出生於1953年12月,漢族,小學文化程度,是陝西省宜君縣哭泉鎮馬前堯村油房台組的一位普通村民。扶貧攻堅,脫貧致富,是國家戰略決策。黨的惠民政策,如陽光普照,惠澤萬民。雖然形勢一片大好,但在我們村仍有政策棚架現象,村支書何某俊涉嫌拉幫結派,暗箱操作,優親厚友,套取國家扶貧資金。 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多年來,何某俊將自己的親屬都發展成黨員,以便於暗箱操作,形成自己的勢力範圍。在新農村建設、危房改造等多種項目中,涉嫌優親厚友,套取國家資金。 現舉一例。何某俊的姐夫潘某江(黨員)在危房改造項目中,曾多次重複享受改造資金。其一兒一女,現在算獨生子女戶。一個兒子,現在在山東,同樣一座房,小瓦換大瓦,油漆門窗便兩次領款,最後拆掉又領款。現在居住國家的扶貧房。類似這種現象,在我們村屢見不鮮。像危房改造款,用互換名字的手段,老子領了兒子領,男的領了女的領,這種現象有很多。 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基層黨組織必須堅強,黨員隊伍必須過硬。目前,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基層延伸,特別是從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通過堅強有力的監督執紀問責,強化了對基層權力運行的規範和對幹部廉潔履職的監督。綜上所述,何某俊涉嫌利用職權之便違法亂紀,拉幫結派,營私舞弊,損害村民利益。村民們對此十分不滿,請各級領導給予...
業主質疑信陽市浉河區政府強拆,程序、行為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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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質疑信陽市浉河區政府強拆,程序、行為違法

  ​5月23日下午,河南省信陽市五里墩辦事處出動近百人員對轄區內違章、違規建築進行了強拆!然而,被強拆業主質疑政府強拆程序、行為違法!   以下是業主的訴求:我們認為浉河區政府和五里墩拆遷指揮部程序、行為違法   一、程序違法   不與業主協商,而是強制定價,剝奪我們的知情權、參與權。   二、行為違法、5月13日,未張貼任何告知,拆遷指揮部指揮近百人以環保為借口強行拉4米高圍擋,不顧經營者的生活和正常經營,停電停水。   三、業主有房產證,拆遷辦未與業主簽訂補償協議強行拆除。   四、房屋沒有評估報告,補償價明顯低於市場價。   對於這樣的情況,估計大家都見怪不怪了,因為雙方沒有達成協議,最後拆遷方強行拆除建築物,讓老百姓是有苦說不出,家都沒了,一切都是那麼的無助。 轉自:http://www.zgfazhixinwen.com/a/guancha/2020/0528/217.html...
仁壽縣城北安置房修成危房 入住居民惶恐終日無人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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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壽縣城北安置房修成危房 入住居民惶恐終日無人問

農村日報網(記者 唐青青 劉志高)報道:據四川省仁壽縣入住城北安置房的失地農民反映:「因我們支持仁壽縣地方建設,原居住房屋和耕種的土地被拆遷,但是我們的善良卻換來了當地腐敗官員更加肆無忌憚地腐敗,他們嚴重違反黨中央政策,弄虛作假,欺騙上級,置老百姓的利益和生命安全於不顧,蠶食百姓利益,侵吞國有資產,中飽私囊,致使失地農民實際獲得的補償與國家政策格格不入!更為氣憤的是,由於地方官吏的層層盤剝,從而導致修建的安置房成了地地道道的豆腐渣工程(剛修好就鑒定成危房),為此,特請各級領導和新聞媒體為我們主持公道!」。 針對老百姓的反映,記者深入仁壽縣進行了實地調查。2020年5月22日,據入住仁壽縣城北安置房的周某介紹,仁壽城北安置房佔地300多畝,是仁壽縣為修建縣醫院、嘉絲曼五星級賓館和縣職教中心等,對該縣文林鎮八里村2、3、4、5、6等社農民房屋和耕地被拆遷後,專門修建的失地農民安置房。 我們這些善良的農民,為了支持政府工作,一直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的相關拆遷和安置工作。然而,當地政府官員卻視我們的善良為可欺,他們只補償給了我們極少的補償款,就把我們賴以生存的房屋和耕地佔領了。 在他們軟硬兼施,甚至還動用了黑社會勢力的情況下,2014年,我們很多走投無路的失地農民接受了安置房。 然而,當我們40多戶入住進城北安置房後才發現,所謂的安置房純粹就是豆腐渣工程:房屋的城中牆柱沒有鋼筋;普通水龍頭沖洗一樓地面,竟然沖爛成巨大的窟窿,裡面還全是建渣;上下樓的業主可以通過天花板的裂縫清楚對視;室內牆壁和樓面牆板到處是裂縫隨處可見;小區內消防設施幾乎沒有,僅有的幾個消防栓也是用來掩人耳目,不能使用的假樁;綠化地被占修房,更是少得可憐,僅有的一塊綠地,因小區沒修建停車場,便推平改成了停車場;房屋漏水、家家窗檯長青苔,窗帘、被褥、門框發霉,傢具腐爛……城北安置房無法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