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於茗輝院長縱容法官孫國彬為被告做偽證(二)
人民法院的法官是國家公職人員,拿著國家的俸祿,享受著全體納稅人的供養,理應秉公執法,為人民排憂解難,當好人民的裁判員。可司法隊伍中就有那麼一些敗類,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利用職權玩弄法律與當事人,成為不恥於人類的蛀蟲,長春市朝陽區法院桂林法庭法官孫國彬就是其中一個。依據孫國彬提供的偽證,院長於茗輝還在繼續拖延一樁長達5年離婚案的審理,其實質就是對下屬孫國彬弄虛作假作偽證的縱容與包庇。
2020年10月,該離婚案經過長春市中級法院上訴法庭審理,被以判決事實不清為由退回重審,卷宗被送回初審的朝陽區法院。在此之前,該案在朝陽區法院已經歷了兩次訴訟,耗時4年未果,原告不得已才上訴的。如今結束上訴後,此案再次返回朝陽區法院重審,又會遭遇什麼樣的命運呢?真是讓人難以琢磨。原告歷時5年的「馬拉松」式離婚官司,把原告折磨得筋疲力盡,3次訴訟處處推委、拖延,原告還要到處躲避被告的跟蹤與追殺,終於熬到了退回重審的判決結果,可原告擔心初審法院再次重審能否痛改前非,克服以前的錯誤、改進工作,這方面確實讓人存疑。事實正如原告預料的那樣,朝陽區法院因原告上訴而產生記恨,此次退回重審,雖然院長換了,主審法官也換了,但對該案原告的怨恨沒有改變,被告不僅變本加厲的收買法院的領導與法官,與其勾結,更將過去法庭玩弄原告的伎倆發揮的淋漓盡致,除盡其所能進行拖延外,還採取了新的弄虛作假的做法,製造偽證搪塞原告,為進一步拖延審理找借口。原告已給於茗輝院長寫了兩封挂號信並提出該案應進行公告的合理請求,可至今沒有消息,究其原因應該就是法官孫國彬提供的偽證起作用了,這簡直就是強盜邏輯。
下面,原告就來揭露法官孫國彬是如何弄虛作假作偽證的:
2020年11月16日,原告為推動案件審理的進展,找到主審法官孫國彬,並請求法庭對該離婚案進行公告。可當原告告訴孫國彬法官被告齊麗華就在國內時,孫國彬法官便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