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萊蕪村民:我們為何十年告不倒劣跡斑斑的村主任?
                    金秋十月,收穫的季節。從濟南市萊蕪城區駕車向西南行駛15公里,走過晾曬著金黃玉米的鄉間公路,跨過大汶河,記者此行的目的地牛泉鎮大庄村就在眼前。
這是一個現有3467人口的村子,據稱為牛泉鎮第一大村。
村子中間的主要道路,硬化了的路面已經坑窪不平,車輛不得不隨時減速繞行,輪胎軋上曝起的石子,不斷發出嘎嘣嘎嘣的聲響。
道路北面,已經建起六棟五層的樓房,樓房西側毗鄰的是一排排的農家房舍,有的是齊脊的紅瓦房,有的是用水泥建成的平房。而在路南,則有幾棟建築考究的連體別墅,在樓房和瓦房之間,顯得如此鶴立雞群。別墅東面,是村裡的小廣場,一個水泥澆鑄的紅旗模樣的建築物佇立在廣場中央,「紅旗」表面,油漆已經脫落殆盡。
圍繞樓房、別墅和「紅旗」出現的問題,從2010年開始,該村村民已經連續十年向各級政府反映和舉報。2013年5月29日,萊蕪誠達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書面的萊誠達會所財審字【2013】第08號《審計報告》;2013年7月4日,原萊蕪市萊城區由紀委、政法委等11個部門組成的「處理大庄村問題聯合工作組」,出具了書面的《關於對大庄群眾反映有關問題的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審計出的問題和調查給出的處理意見,至今仍未落實,從而引發了該村村民新一輪的上訪和舉報。
被舉報人是原任村書記的現任村委會主任陳華春。村民對十年舉報未果之事頗感無奈:這位劣跡斑斑的村主任,怎麼就成了的個「不倒翁」?
據了解,陳華春從2004年起擔任村黨支部書記,2012年因挪用集體資金40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3年,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4年,又被法院改判為免予刑事處罰。2019年,陳華春採取非法手段,由56名村民以「補選」的方式再次進入村級領導班子,成為村民委員會主任。
根據審計、調查兩份報告顯示和亓春群等360餘名村民簽名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