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15 11 月

2.7萬億資金,33萬名賭客,他的貪婪到頭了

2.7萬億資金,33萬名賭客,他的貪婪到頭了

·當地時間11月12日,佘智江被押送到曼谷機場。(路透社)

滿嘴慈善,

背後乾的是電詐。

 2025年11月12日,一架從泰國曼谷起飛的民航客機降落在南京祿口國際機場。機上押解著我國公安機關通緝的「十大逃犯」之一佘智江。媒體鏡頭下,他步履蹣跚,需要法警協助才能走下舷梯。

佘智江擁有雙重身份。在公開場合,他是柬埔寨籍的「佘倫凱」,頂著「亞太國際控股集團主席」和「中國僑商聯合會常務副會長」等頭銜,以企業家的面目示人。但在中國警方的通緝令上,他是跨境賭博與電信詐騙犯罪集團的主犯。

「亞太新城」

根據公安部和官方媒體披露的信息,佘智江的犯罪活動具有規模化和平台化的特點。2017年,他在緬甸妙瓦底地區啟動「亞太新城」項目,該項目佔地18萬畝,對外宣稱投資額達150億美元。

然而,這個號稱「智慧產業新城」的園區,實際是集賭博、詐騙於一體的犯罪溫床。

·「亞太新城」。(BBC)

經辦案機關查明,佘智江的賭博平台吸引了國內33萬名賭客,涉案金額高達27億元人民幣。另據泰國《曼谷郵報》援引泰國最高檢察院的信息,佘智江集團經營的239個非法賭博網站,流動資金超12.63萬億泰銖(約合2.77萬億元人民幣)。

更為惡劣的是,佘智江將「亞太新城」作為物理空間,向多達248個電信詐騙集團提供場地、物業和庇護。這些詐騙集團以中國公民為主要目標,瘋狂作案。

香港《大公報》報道稱,外界將「亞太新城」稱為「KK園區」,這裡被視作整個東南亞人口販賣鏈的最終站。有媒體發現,「亞太新城」曾在其社交賬號頁面上發布了大量招聘廣告,表示需要會說中文的客服人員,並承諾提供豐厚薪酬。

但實際上,這裡是人間地獄。

一名僥倖從園區逃離的人曾回憶:「這裡是魔窟,沒有任何法律可言,人命如草芥。不聽話的輕則被毒打,重則被酷刑反覆折磨。每天高強度工作,軍事化管理,被囚禁在高牆電網之下……」

面對這一情況,中國公安部將此案列為部督案件,並於2021年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佘智江發布紅色通報,啟動跨國追逃。

2022年8月,在中泰兩國合作執法下,泰國警方在曼谷將佘智江抓獲。

佘智江被捕後,不斷上訴,試圖拖延和逃避被引渡的命運。然而,歷經3年多,他還是沒能逃脫正義的制裁。

「人生方向不太對」

1982年,佘智江出生在湖南邵東,在廣西桂林長大。

14歲時,佘智江跟著小姑姑學裁縫,此後又嘗試過20多種職業,開農用車、修機動車、做保安、開按摩店……哪個賺錢就干哪個。他自認為是個「內向的人」,為了鍛煉膽量,還曾挨家挨戶推銷洗髮水和掛曆,可心裡一直覺得「人生方向不太對」。

一次,佘智江聽一個網友說,有個福建老闆去東南亞做遊戲開發賺了大錢。他心動了,揣著4萬塊錢就去了菲律賓。有報道稱,僅僅兩年時間,佘智江在菲律賓就賺了不少錢,遠超他當初羨慕的福建老闆。

不過,對於這些錢究竟是怎麼賺來的,佘智江從未提及,也幾乎不在公開場合說起自己早年在菲律賓的經歷。他給自己貼的標籤是——「一個沒有故事的人」。

然而,當佘智江的行徑敗露後,他在菲律賓的往事也被一一揭開。

據報道,佘智江在菲律賓是靠開網路賭場發家的。2014年,因在菲律賓開設非法彩票業務,佘智江受到山東煙台經濟開發區法院的缺席審判並被定罪,同案8名疑犯被判刑。

為了「洗白」自己,佘智江開始精心偽裝身份。

2017年,佘智江取得柬埔寨國籍,並改名為「佘倫凱」,以「愛國僑商」的身份高調出現。

改名之後,他開始塑造自己「光鮮」的社會形象,搖身一變成了「東南亞僑領、企業家、慈善家」,還在多個華人商會擔任名譽主席、榮譽會長等職務。據《中國青年報》報道,當時佘倫凱擁有的商會頭銜至少有11個。

·佘智江。(財新國際)

實際上,這個滿嘴慈善的所謂「企業家」,背後乾的還是賭博和電詐生意。佘智江在香港註冊了「亞太國際控股集團」,並將「亞太新城」作為其非法生意的主要基地。

有了這個基地,佘智江的罪惡勾當越做越大。紅色通報顯示,佘智江從中非法獲利超1.5億元人民幣,且已轉移至他國。

撕破「畫皮」

佘智江的「亞太新城」自建立之初,就引起了多國執法部門的關注。

2020年,緬甸政府開始對「亞太新城」的土地使用和經營活動展開調查,並叫停了部分項目。2021年,中國警方發起「斷流」專項行動,重點打擊了為跨境賭博提供資金結算的地下錢莊和網路支付平台,切斷了佘智江犯罪集團的部分資金鏈條。

此後,法律之網越收越緊,步步緊逼,直到將佘智江逮捕歸案。

被捕後,佘智江不配合調查,否認自己與「KK園區」有關聯。然而,這些行為未能改變案件的走向。在中國警方提供的確鑿證據和中泰兩國穩定的司法合作框架下,他的申訴被逐級駁回。2025年11月10日,泰國上訴法院作出最終裁定,維持一審判決,同意將佘智江引渡回中國。

對於此案,《人民日報》指出,佘智江案「嚴重侵害我國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特別巨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對於引渡佘智江,中國公安部表示,這體現了中國警方「有案必查、有逃必追,堅決把犯罪分子繩之以法」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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