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打破「35歲門檻」,反就業歧視從政府做起
年齡放寬固然讓更多人能有機會進入體制,但進入之後,能不能適應、能不能晉陞,才是真正的考驗。
今天(10月15日)8時,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啟動,共計劃招錄3.81萬人。
本次招考最引人注目的,是國考首次打破了「35歲門檻」。《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顯示,國考打破了「35歲上限」,要求報考者年齡為38周歲以下。
而對碩博應屆畢業生,年齡要求更寬鬆,放寬到43周歲以下。由此,報考者年齡上限從35歲,放寬到38歲;應屆碩士、博士,從40歲提高到43歲。
對此,社會普遍寄予了高度關注。畢竟,從難度和價值上說,國考被稱為國內考試天花板是不為過的。
連國考都不再強制要求「35歲以下」,相信是傳遞了一個明確的信號,對其他所有挑挑揀揀的用人單位發出一句拷問——「你怎麼好意思還堅持35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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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公務員考試放寬年齡限制不是個例,各地都已經在嘗試突破。
比如根據此前上海市2025年度考試錄用執法類公務員公告,報考條件為年齡在18周歲以上,38周歲以下;山東、新疆、貴州等地發布的事業單位招聘公告顯示,將部分崗位年齡要求放寬至45周歲以下;四川眉山和遂寧等地將招聘年齡限制放寬至本科38周歲及以下,研究生43周歲及以下。
這些放寬的幅度,和國考基本一致。這說明突破35歲限制,已經從地方探索凝聚成共識了。
仔細想想,為什麼社會上形成了「35歲門檻」這樣的印象,相當程度就來自於考公考編的要求。此前在很多招考要求里,35歲就是被明確標記的,包括國考。
1994年6月,《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發布,報考國家公務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年齡為35歲以下」。2019年,中組部修訂《公務員錄用規定》,明確報考公務員的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此後,這一標準被一些事業單位及企業在招聘時採用。
當然,這並不是說人們常說的職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