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一企業資產遭查封怠於執行15年居然賣出個白菜價?
2020年10月30日,吉林省永吉縣人民法院第三審判庭,一次執行聽證會正在舉行。在這次聽證會上,德卡公司(全稱吉林省德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對於永吉縣法院對其抵押資產15年怠於執行和評估提出強烈質疑,要求按照現價對其抵押房產、地產進行評估,但執行法官張洪光卻並未理睬。德卡公司驚呼:法院對於我們抵押的資產15年怠於執行,今天卻非要給我們賣出個白菜價,這是法院和資產高手聯手掠奪民營企業資產!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政機關都十分重視營商環境的大背景下,此案令人感到十分震驚!
德卡公司的三筆抵押貸款
公開資料顯示,德卡公司原名吉林省新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2000年4月註冊於永吉縣,與此公司並行的還有一個公司——吉林省德卡塑鋼工業有限公司(簡稱德卡塑鋼)。
據法院判決書記載:2003年2月11日至2003年11月29日,中國農業銀行永吉縣支行(簡稱永吉農行)與德卡塑鋼公司、德卡房地產公司簽訂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三份,約定德卡塑鋼公司向永吉農行借款三筆,總計金額為人民幣1800萬元,德卡公司以其在永吉的多處房產、地產做抵押。其中:第一筆:借款人民幣700萬元,借款期限為2003年2月11日至2004年1月20日;第二筆:借款人民幣300萬元,借款期限為2003年5月19日至2004年5月10日;第三筆:借款人民幣800萬元,借款期限為2003年11月29日至2004年11月20日。
之後,永吉農行向德卡塑鋼公司發放了上述三筆貸款,截止到2005年10月20日,德卡塑鋼公司尚欠借款本金合計1800萬元,利息1425,687.25元未能償還。2005年10月,永吉農行將德卡塑鋼公司、德卡房地產公司(原吉林省新大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訴至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12月29目,吉林市法院做出(2005)吉中民二初字第18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德卡塑鋼償還永吉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