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坤泰管理混亂引發千萬訴訟案 「項目經理」身份成迷?
導讀:根據趙虎鎮招商引資條件,鑫裕投資組建「趙虎社區籌建處」投資開發趙虎社區,隨後,開發商德州鑫裕投資有限公司(下稱:鑫裕投資)與山東坤泰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坤泰公司)簽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變身「掛靠施工人」支走數百萬施工款項,引發山東坤泰與鑫裕投資千萬訴訟案。
是「項目經理」還是「掛靠施工人」?
鑫裕投資負責人於天忠介紹,根據趙虎鎮招商引資條件,鑫裕投資組建「趙虎社區籌建處」投資開發趙虎社區,他本人擔任經理,負責項目籌建管理。得知消息的劉炳龍、張廣勝、孔凡忠通過關係找到他表達了承建趙虎社區想法,因沒有建築資質,通過協商,他同意三人借用坤泰公司的施工資質,並以該公司的名義於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分別與趙虎社區籌建處簽定建築施工合同,由劉炳龍承建B、C號商業樓;張廣勝(李偉、范大鵬)承建D號商業樓、1、2號住宅樓;孔凡忠承建E號商業樓、3、4號住宅樓;坤泰公司不投資金、機械、材料和技術管理人員,只是收取實際施工人1.5%的掛靠管理費。約定工程款須撥付到坤泰公司賬戶,坤泰公司扣除管理費後再支付給劉炳龍、張廣勝、孔凡忠等實際施工人。
工程前期,由各實際施工人按工程進度到坤泰公司開具收款收據交到趙虎社區籌處財務,趙虎社區籌建處將各工程款撥付到周文英(坤泰公司法定代表人郝連生之妻)個人帳戶,周文英扣除了「掛靠(管理)費」後再撥付給實際施工人。但工程進行到一半時,坤泰公司將趙虎社區籌建處撥付的工程款挪作他用,不再向實際施工人撥付,導致工程長時間停工,給鑫裕投資和實際施工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為確保工程按期完工和減少損失,根據實際施工人的請求,趙虎社區籌建處此後將工程款直接給付實際施工人,並寫有支款條和借條等。
施工中的人工費和機械費、材料費支款條和借條的原件存留在趙虎社區籌建處財務作為工程價款的結算憑證,因此才產生了白條支付工...








